为进一步提升财政支出效益,促进宝鸡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根据省财政厅安排部署,宝鸡市财政局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突破口,广泛开展以打基础、强管理、推改革、增效益为主题的财政支出管理效益提升年活动,围绕“基础管理明显加强、管理水平明显提升、预算改革继续深化、综合效益明显提升“四大目标,结合全市财政预算改革重点,通过以下八个主要方面内容推动活动开展,努力实现财政收支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增长,为追赶超越提供稳定、可靠的财力保障。
一、规范预算编制。要求各级各部门规范预算编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关于预算编制的要求,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要细化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要继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做实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并加大审核力度;要细化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对于在市本级列支的项目(在本部门和市级其他部门),要编入部门预算单独列示(在市级其他部门列支的,由主管部门提出分配意见,市财政代编列),随部门预算一并批复;编入市级部门预算的项目经费不得对县区和市级其他部门进行二次分配或直接拨款;要加强项目库建设,市级所有项目的征集、评审、下达均通过市级项目库实施;所有专项支出要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要早编细编预算,将上级政府提前通知的转移支付编入本级政府预算,减少预算代编和预留项目,年初支出预算到位率达到70%,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
二、均衡预算执行。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强化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按月分解财政支出目标,夯实支出任务,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拨付进度,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收到的上级转移支付在30日内下达,本级专款要在人代会批复预算后60日内下达。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财政库款管理,按季通报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市财政局各科室财政支出进度,建立均衡预算长效机制,确保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在6月底达到50%以上,9月底达到80%以上,11月底达到95%以上,年终结转率要低于5%;以前年底结转资金在6月底前消化60%,9月底前全部消化。
三、清理整合专项资金。从严规范和控制专项资金的设立,“一年一清理”,明确专项资金期限一般为3年,到期后重新审核是否继续设立。实行专项资金目录管理,市级专项资金已在2017年预算编制中整合为 64项(详见宝市财办预[ 2016] 74号),市级部门要按照整合后的专项资金目录,结合中央和省、市要求,重点推进项目资金和整个部门资金的统筹使用。在编制2018年预算时,市级将选取科技、教育、环保、医疗卫生、涉农资金等专项资金,从“形式整合”向“实质整合”推进,建立专项资金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按项目支出级次,将市级专项资金划分为市本级支出、补助县区支出两部分,分级编制预算。
四、创新财政投入方式。要大力推广PPP模式,在项目入库、规范操作、加快落地上有新突破;要发挥产业基金作用,加大市场化运作,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支持经济增长方式调整;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要大力推动股权投资、风险投资、贴息等财政投入方式,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五、推进预决算公开。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和中央和省关于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强化保密审查,及时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逐步推进相关政策、民生支出等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预决算透明度。政府预决算公开,要在本级人代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政府预算应当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计14张报表(具体见财预[2016]143号);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县区、分项目公开;市县财政部门在公开政府预决算时,应当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按中省关于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按时按要求,做好“地方预算综合管理系统”中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统计上报工作。各部门预决算要在本级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决算后20日内,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开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并公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和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变动原因说明;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公开部门预决算的同时,应当一并公开本部门的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单位预算绩效目标,以及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因素分配或项目分配结果。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我市岐山县被列为试点县之一,财政预决算、税收管理是试点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和财政部关于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操作规程,做好试点工作,确保试点有成效,出经验,为在全国全面推行奠定基础。
六、立全过程绩效评价。要求市财政及有关部门按照《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覆盖预算管理全过程绩效评审(价)工作。一是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审,强化绩效目标管理。2017年,市级选取市质监中心建设项目、妇女儿童民生项目、县级公立医院取消医药加成等31个项目开展事前绩效目标审核,市财政局主管科室、市评审中心对部门单位上报的《财政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事前评审报告》《事前评审意见表》联合审核。二是加强预算执行中预算绩效运行跟踪,选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配套、农业发展专项、扶贫开发专项等25个项目,开展事中绩效监控,由市财政局主管科室、市评审中心按照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的《事前评审报告》《财政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事前评审意见表》,对项目进行事中监控;三是选取扶贫开发专项资金、职业教育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农村五保供养经济补助、残疾人护理专项、就业专项等5个项目,开展重点民生绩效评价工作。四是加强事后绩效评价,选取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提升政务服务专项、污水处理专项、现代农业园区等12个专项资金,由市评审中心及绩效评价专家库专家开展事后绩效评价。五是开展部门综合绩效评价,在2018年2月底前,完成市工商联、市公安局等47个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评价。同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问责,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提升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要切实提高单位财务会计工作是财政工作的基础的认识,要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夯实财务会计工作基础,强化公务支出和资产管理,做到有章可循,堵塞管理漏洞,降低运行成本;要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要开展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八、提高财政管理信息化水平。要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以大数据为核心,按照省财政厅统一安排,逐步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等财政管理一体化、实时化;要加快非税收入系统升级,创新收缴方式,扩展缴费渠道;要加快政府采购系统升级,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的全流程电子化;加快行政办公系统建设,实现移动办公和电子签批,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深度调整,我市传统行业税收增长缓慢,新兴产业体量过小,县域经济发展较慢,培植财源需要一个过程,加之减税降费仍是主基调,财政收入已由高速增长转为中低速增长,未来几年地方财政收入难以实现大幅度增长。从支出来看,财政刚性支出强,80%以上为民生支出,大部分已进入了基数,必须予以保障。同时,按照中省市党委、政府要求,支持脱贫攻坚、铁腕治霾、智慧宝鸡、教育、计生、就业等,都需要大量财政资金的投入。财政收支矛盾尖锐,必须通过精打细算、加强支出管理,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等提高财政收支质量效益,有效缓解收支矛盾,确保中省各项重大决策的资金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