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大理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22,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008,300万元的70.6%,支出进度居云南省16州市第1位;比上年同期增支397,195万元,增长23%,增幅居第5位。今年3月份以来,大理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已连续4月居全省第一,为大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政保障。
一是规范预算资金管理。根据中央和云南省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决策部署,结合大理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预算管理改革工作推进情况,适时修订了《大理白族自治州州本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对预算审批、预算追加、预算调整、财政结算等事项作了详细规定。
二是简化预算审批流程。除全州性项目外,2017年部门预算对已明确至具体内容的州级支出专项资金,由大理州财政年初直接批复或按项目实施进度下达至州级预算单位,减少审批环节。
三是及时下达上级专项资金。中央和省下达的已明确到项目的专项资金,大理州财政于5个工作日内下拨县市和项目单位,未明确到项目、需要进一步分配的专项资金,由州财政和相关部门协商制定资金使用和分配方案,报政府审批后及时下拨。
四是定期通报支出进度。月初,由大理州财政发文通报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州级预算安排项目等财政资金累计支出进度,对支出进度较慢的资金由州财政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分析查找原因,制定加快支出进度的具体措施。
五是建立县市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制定印发了《大理州县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建立财政支出月报制度,按月通报各县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要求执行进度较慢的县市认真分析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加快支出进度的有效措施,督促各级各部门依法依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切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