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财政厅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决策部署,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措施,加大监督力度,全省财政监督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服务改革发展,保障重大财税政策落实。落实国家宏观调控部署,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以奖代补”、涉农资金整合、财政存量资金清理、非税收入征缴等专项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政策落实。突出民生资金监督,围绕教育、医疗、社保、“三农”、抗灾救灾等民生资金项目开展监督检查,保障资金规范使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贯彻落实《预算法》,开展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构建预决算公开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打造阳光财政,促进了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
二是严肃财经纪律,推进源头治理。组织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持续三年开展经费支出票据专项治理、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财务报销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对财经纪律混乱、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有效遏制和震慑警示作用,促进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有力推进源头治腐和长效机制建设。
三是加强会计监督,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和重点行业会计监督,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方式将会计监督工作与财政财务日常监督检查、预算执行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着力整顿和规范单位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证财税政策的有效执行。
四是强化内部监督,促进规范管理。开展内部监督检查,通过全面自查自纠和检查抽查,将内部监督检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和干部考核依据,推动内部管理提档升级。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建设,成立内控委(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内控办,明确内控管理岗位人员职责,制定内部控制基本制度、专项风险控制办法和内控操作规程,积极推进制度体系建设。
五是推进机制创新,提升监督实效。整合财政监督资源,着力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通过统筹年度财政检查计划,逐项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齐抓共管、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实现内部衔接“一体化”。横向加强与专员办、审计、监察等部门联系,纵向搭建省、市、县三级财政监督机构创新联动平台,通过织牢监管网、协调检查计划,共享检查成果,形成监督合力。着力构建预算编制同步监督、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决算审查评价相结合的全过程财政监督机制。
六是推进政务公开,扩大监督成效。加大“两公开”工作力度,提高公开质量,提升公开影响力、公信力。目前,省级已累计公开财政资金达2500多亿元,公开的专项资金从2005年的17项增加到2017年的64项,涉及“三农”、社保、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民生资金基本实现全公开。通过“两公开”网直接公开或链接方式公开各地各部门预算单位11270家,涉及财政资金2697多亿元,累计处理网上咨询投诉建议52000多条,维护了群众知情参政的权利,扩大了财政监督工作成效,提升了党委政府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