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财政牵头印发了《临沂市统筹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临办发[2017]7号),对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部署,这对于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维护基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明确了总体要求。到2018年,全市各县域间及县域内各乡镇(街道)间的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水平差距控制在10%以内。到2020年,全市县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总体均衡,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制度衔接、水平均衡、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有利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
二是明确了五项主要任务。要努力实现“五个基本统一”,即推进县域民生政策保障标准统一,尤其对补助到个人的、涉及“老小孤残”等困难群体的民生兜底保障政策,加快推行城乡统一、区域均衡的保障标准;推进县域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待遇基本统一,努力让农业转移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进得来、落得下、过得好”;推进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性政策基本统一,努力实现“同职同待遇、同市同待遇”;推进县乡机构运转经费保障标准基本统一,力争县域间同类部门、乡镇、行政村执行大体相当的运转经费保障标准;推进县域间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基本统一,引导城镇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快改善薄弱地区公共服务设施条件。
三是明确了九项配套措施。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建立财政支出政策调控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供给体制改革、健全财政困难县帮扶机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强化县级主体责任、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等方面提出9项配套措施。其中,为强化县级主体责任,调动县区积极性,建立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奖惩机制,对保障标准较低、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且仍主动下移财力、均衡并提高县域内保障水平,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水平差距与全市县级平均水平比上年缩小的县区,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差距比上年扩大的县区,市财政相应扣减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督促各县区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