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确保乡村教师队伍稳定,促进教育公平,按照省州要求,楚雄市制定了《楚雄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采取多项措施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一是优先保障乡村学科教师。在选教用教方面,合理设置招聘条件,制定切实有力的政策措施,吸引优秀人才从事乡村教育;大力开展城乡教师交流,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鼓励城区学校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教师,自愿到乡村学校任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符合条件的音体美专业社会人士,担任乡村学校兼职教师;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
二是提升乡村教师综合能力和素质。发挥市教师培训中心的作用,组建市级培训专家团队,建立上联高等院校、下联中小学校的培训支持服务体系。建立5所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示范校和10所教师校长培训基地,总结收集培训资源,完善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支持服务体系建设。
三是认真落实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执行改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根据乡村学校的艰苦、边远程度等因素,合理划分补助的档次及标准,重点向教学点、村小和条件艰苦地区倾斜,截至2017年6月,累计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432万元。
四是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并设立正高级教师职称。建立符合乡村教师实际的职称评价体系,规范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