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江西省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等决策部署,切实满足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需要,靖安县积极采取有力有效政策举措,加大投入力度,认真落实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
一是确保公用经费落实到位。为确保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落实到位,在安排资金时,按照“重点倾斜、集中投入”的原则,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接受农民工子女较多的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并与学校规划布局相结合,集中资金解决最突出、最急需的问题,保证各类学校正常运转。
二是提高寄宿生资助精准度。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组织学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认定、发放工作,提高资助的精准度。
三是加强教育经费安排使用。严格认真按照新《预算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及时、足额落实县本级应承担的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相关教育经费的统筹安排和使用,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四是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严禁滞留、缓拨,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对违反财政纪律的行为,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