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决战脱贫攻坚,确保2017年度全县预脱贫贫困村如期脱贫,今年以来,沅陵县财政局根据《沅陵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着力优化脱贫攻坚资金供给机制,统筹内外财力,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突出重点,精准投入,强化管理,为落实“三保障”“两完善”工作提供强有力财力保障。
一、全面落实“三保障”。一是落实教育扶贫。2017年从省整合资金中安排700万元,对学前及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在读贫困户子女,按每人每年800元进行补助;对高中阶段在读贫困户子女,按每人每年2000元进行补助;对大学阶段在读贫困户子女,按每人每年2000元进行补助。二是落实医疗救助。实行新农合补助。2017年按排资金1950万元,对全县13.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所缴纳的新农合资金(150元/人年)进行全额补助。同时,对参加新农合贫困人口就医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将低保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安排重大疾病救助资金790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患重大疾病的贫困人口实行救助。三是落实危房改造。安排资金3000万元,实施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改善农村贫困人口住房条件。
二、着力支持“两完善”。2017年安排资金21000万元,以贫村交通建设为重点,实施贫困村整村提升工程,着力完善贫困村道路、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改善贫村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三、不断强化组织保障。根据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局机关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局党组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沅陵县财政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建立和完善“三保障”“两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能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强化责任落实;密切工作配合,各业务股室根据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和调度资金,简化资金拨付程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三保障”“两完善”工作开展资金需求,共同做好做实脱贫攻坚“三保障”“两完善”工作。
四、突出加强资金监管。局机关成立财政扶贫资金绩效检查组,会同财政监督股及各对口业务股室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实行跟踪管理,全程监督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和有关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对工作配合不力,资金拨付不及时,造成项建设滞后的,严格按脱贫攻坚工作规定进行问责;对资金监管不严,造成重大失误的,或违规使用资金的,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