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16年度城市管网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便函〔2017〕14号)的要求,我办按照财政部的统一安排,近期对广西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专项资金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我办高度重视该项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加强沟通的原则,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一是实事求是,深入调查。广西南宁市全国第一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在核查的过程中我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从海绵城市的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两方面着手收集整理面上的资料,核查了项目的招投标合同、开工证明、监理合同、完工验收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以及项目资金的收付款凭证、项目的管理制度等原始资料;根据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考察了项目的完工进度。对海绵城市的一些技术指标,要求第三方机构提供客观的鉴定数据。
二是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遵循“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原则,按照专项资金的投入比重抽取了南宁市那考河PPP项目、南湖公园海绵化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和五象新区总部休闲公园项目等3个项目进行了实地核查。其中,南宁市那考河PPP项目是全国首个实施并投入运营的城市水环境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我办领导亲自带队开展对那考河PPP项目的现场核查,与广西财政厅、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海绵水城办以及那考河项目业主一起召开了现场座谈会,详细询问那考河PPP项目的实施情况,深入了解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PPP运营模式、项目投资建设情况、财政支付能力以及项目实施效益等方面,针对PPP项目的真实性进行了重点核查。就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沟通;向周边的群众现场发放了针对那考河PPP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度问卷调查。
三是加强沟通,充分交流。海绵城市是一个新的概念,没有完整准确的定义,需要去了解和学习。在对南宁市海绵城市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的过程中,我办就一些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地方财政以及海绵水城办等相关项目部门进行沟通协调;重视信息的反馈,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加强对南宁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的深入了解,确保评价结论的真实性和合理性。针对一些新出现的问题,及时请示部相关司,准确把握政策,确保绩效评价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