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局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加快发展、加快脱贫”两大关键任务。根据中组部有关文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近日,开展了2016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考核工作。
一是明确考核内容。对领导班子,主要考核2016年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弘扬井冈山精神、完成目标任务、作风建设、法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组织领导能力、推动“加快发展、加快脱贫”、工作业绩、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对于科级干部,主要是对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全面考核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干部思想政治状况、弘扬井冈山精神、依法履职、完成重点工作、解决矛盾问题、廉洁自律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
二是严格考核步骤。首先,提前组织科级干部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和述职述廉述德述法报告,要求既要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做出说明,又要把出现的问题摆到台面上,还要列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其次,召开民主评测大会,要求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出工作总结以后局机关所有在职人员进行民主评测和民主推荐;接着,进行组织考核,由县考核组采取个别谈话或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形式听取、了解干部群众对考核对象的评价(对正、副科级后备干部一并进行考核);最后,综合分析评价和审定考核等次,根据考核情况汇总,对照考核内容,深入细致分析,并形成综合考核评价报告上报至县委备案。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把本次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在考核结束以后,针对考核组反馈的情况,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总结,研究整改措施;对在考核测评中优秀票较高、表现突出的干部予以激励;对考核组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或被评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干部,视具体情况分别采取诫勉谈话、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处理。
(刘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