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过程中可能出现职工失业的问题,福建省从三个方面对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再就业给予扶持。
一是做好2016年分流后失业人员转岗再就业跟踪服务。重点关注2016年分流后仍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提供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支持其尽快实现转岗再就业或自主创业。
二是稳妥推进职工分流安置工作。重点支持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综合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等资金,支持依法清偿社会保险历史欠费、支付经济补偿金,加强社保衔接,落实稳岗援企补贴、支持参保职工提升技能等各项补贴政策,力争让每一位分流职工都能得到妥善安置。
三是强化托底安置。重点扶持大龄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各地加大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新增或腾退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就业的大龄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