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近日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市级部门单位资产配置行为,推进县市区财政部门普遍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标志着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工作率先在全省实现重大突破。
一是明确了资产配置预算编制范围及内容。凡纳入预算管理的部门单位配置房屋、土地、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家具等资产的,均需编制资产配置预算,明确拟配置资产的名称、数量、测算经费额度、资金来源和申请依据等。
二是明确了资产配置预算流程。资产配置预算编审要与部门预算编审工作同步,并有机融入“二上二下”的预算流程中。财政部门要找准嵌入部门预算流程的切入点,理顺财政内部资产配置管理职责分工,加强资金与资产的联动管理,规范部门单位资产配置行为,促进资金合理分配。
三是注重提高资产配置预算编审的信息化水平。推进资产管理与资金平台的对接,实现财政一体化平台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将资产配置标准嵌入配置模块,实现资产配置预算网上自动审核功能。通过信息共享、系统对接,为资产配置预算编审提供信息技术支持与保障,提高资产配置预算审核效率。
四是加强资产配置预算执行管理。通过强化与政府采购联动管理、严格执行资产配置预算、按照资产配置标准配置资产等措施,做到无资产配置预算不予资产配置及政府采购,切实提高资产配置预算的约束力和执行力,防止资产配置预算形同虚设。
五是加强资产配置预算监督管理。通过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绩效评价制度、国有资产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审计监督检查、推进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等措施,对部门单位形成外部及内部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规范部门单位资产配置行为,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