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清源,源远而流长。邵阳市财政局坚持“政府不举债、政府不兜底、政府不固定回报”的原则,严把“五大关口”,严禁各类借PPP变相举债的行为,规范实施PPP项目。
一是严把“项目入口”关。在项目适用领域界定上,限定在符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在现金流充裕,PPP模式运用较为广泛,操作相对成熟的领域实施PPP模式。对于不属于公共服务的纯商业化项目、变相的BT项目,以及仅涉及建设、无运营内容的纯工程项目,在项目识别阶段一律从项目库中予以剔除,不得实行PPP模式。
二是严把“财承论证”关。采取“回归分析+因素分析”的方法,科学预测未来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并建立了中长期财政规划。在全面了解掌握市本级PPP项目总量、财政支出责任总额及占比情况下,严格将已实施的PPP项目的财政支出控制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以内。
三是严把“信息公开”关。严格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7〕1号)的要求,通过“邵阳市财政局PPP专栏网站”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公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等内容。
四是严把“政府采购”关。严格按照《预算法》《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法定采购程序,综合评估社会资本方的专业资质、技术能力、管理经验、财务实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依法择优选择综合实力强、诚实守信的社会资本方。同时,依托市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及时、充分公开项目采购信息;加强对项目政府采购环节的监督管理,保证项目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五是严把项目“配套服务”关。出台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市PPP专家库,并对在邵阳市进行PPP项目咨询的咨询服务机构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对市PPP专家进行动态管理,确保PPP项目获得高质量、高效率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