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财政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资金,下达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补助资金37.28亿元,比上年增加2.56亿元,增长7.4 %,为推进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工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来,我区通过统筹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各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持续改善,县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普遍缩小,义务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有力地推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广大学生享受到了更加优质、公平的义务教育。
根据201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签署的《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精神,我区110个县(市、区)到2020年底需全部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截至2016年底,全区共有37个县(市、区)通过自治区督导评估,30个县(市、区)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当前时间已过大半,我区尚有80个县(市、区)需在今后四年内通过国家评估验收才能达到既定目标,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为此,自治区财政对市县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一是统筹用好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落实教育投入责任,积极统筹自身财力加大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投入,同时,自治区在分配相关资金时,将市县财政落实投入责任情况作为分配的重要因素之一,引导和激励各地不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三是严格按照薄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本市县“全面改薄”项目规划,提出合理的资金需求,把满足办学基本需要放在首位,杜绝超标准豪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