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工作任务,保障困难家庭女子正常入学,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各项教育扶贫政策有效落实。
一、对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生实施免费教育。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20.08万名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下达2017年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983万元,惠及学生9907人;下达2017年农村牧区寄宿生“免费午餐”资金1240万元,惠及全市1.13万中小学住宿生;共计2223万元。为普通高中阶段下达2017年“两免”资金8270万元,惠及普通高中学生46206人;发放2017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500万元,惠及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5000人;共计9770万元。截至目前,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共投入资金11993万元。
二、对国家级建档立卡贫困生发放交通补助。按照《包头市2017年精准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市教育局与市扶贫办进行了数据对接,经过认真核查,实现了对全市建档立卡国贫家庭在校学生的精准识别,并完成了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国家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学生交通费补助资金的发放。按照每生每年500元的补助标准,市财政局筹措资金,共发放第一批交通费补助资金17.25万元,惠及土右旗、固阳县、石拐区、达茂旗4个旗县区的345名建档立卡国贫家庭在校学生。
三、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进行资助。市教育局已完成2017年全市第一批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业务办理,惠及147名低保家庭子女,其中本科学生100名,专科学生47名。按照本科一次性资助4万元,专科一次性资助3万元的资助标准,共需兑付资金547万元。目前,市财政局正在会同市教育局根据全市各部门、旗县区提出的具体要求,筹措资金进行兑付。
四、对未考上大学国贫家庭子女进行职业培训。为进一步落实包头市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工作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于5月5日正式接纳了来自包头市贫困家庭的13个孩子,并安排人文与艺术设计系负责接管工作,目前他们均已参加正常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