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照要求,测算到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照补贴政策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会同相关单位及乡镇,测算补贴面积。经测算,确定涪陵区种粮大户补贴标准为230元/亩、一般农户为59.67元/亩,补贴面积共147.4万亩,补贴资金共9001.6万元。
二是明确形式,宣传到位。为确保补贴办法简便、熟悉,明确补贴数额核定到户、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到户。建立补贴分户信息台账,将补贴农户身份证、账户、补贴面积等信息全面核实、录入台账,及时公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加强宣传工作,通过相关媒体和会议,宣传补贴政策,做到补贴范围和依据宣传到户、金额核定到户、申请表填写到户、数额公布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工作家喻户晓。
三是加强监督,公示到位。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及乡镇必须对每个种粮大户和一般农户的补贴面积、标准、金额进行张榜公示,接收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做好群众信访接待工作,对种植户反映的问题,管理区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耐心、细致、准确地解答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严格按政策办事,不准走样,及时解决处理。
四是严明纪律,管理到位。加强廉政纪律,强化资金管理,严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个必须、三个不准”要求,即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准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准抵扣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资款;不准由村社干部代领。鼓励群众进行监督和评价,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人员在全过程营造好氛围、坚守好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