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强化资金管理,确保涉农资金安全。2016年至2017年8月,腾冲市共投入各级涉农资金182,871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涉农资金补贴、种养殖业项目扶持发展、脱贫攻坚等。
一、严格资金规范管理。根据资金的来源和性质,分别按照上级对不同资金的管理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中央、省安排的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如扶贫、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等重点资金,直接拨付财政局或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的专户,按照上级要求严格实行封闭运行和报账制管理,坚持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使项目计划得以顺利实施。对非项目管理的专项资金,要求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资金拨付程序,规范专项资金的财务核算,做到专款专用。
二、加快资金安全拨付。明确财政与涉农部门管理权限,实行资金管理职能与项目管理职能分离。涉农部门重点负责涉农资金申请、项目库建设、项目管理验收等,督促项目业务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及时组织验收;财政部门在确保涉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涉农资金拨付。
三、强化资金监督检查。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财政、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采取定期、不定期开展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落实监管责任,在日常工作中互通情况,掌握资金的流向,对实施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定期深入项目建设单位检查、发现问题,责成相关部门或项目单位限期整改,对违纪行为给予严肃处理,让各级领导干部重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真正做到事前调查研究,事中监督落实,事后检查验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作。
四、坚持资金“阳光”运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渠道加大涉农政策宣传,将制度、办法、立项指南等在门户网上公布。同时,实施重点涉农项目公示制度,推行重点涉农项目资金在政务栏、村务栏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确保项目资金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