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南昌市到2020年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十年计划目标,南昌市财政局积极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力度,切实提高辖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水平。
一是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从2016年起在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基础上,继续对城乡义务教育(含民办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将大幅提高民办学校公用经费补助基准定额,提高后的民办学校公用经费补助基准定额将与公办学校一致,即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同时,提高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在基准定额基础上,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
二是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优质提升长效机制。继续支持城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校建设、校园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提升南昌市义务教育学校硬件设施品质。为改善南昌市县区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缩小南昌市义务教育城乡差异,加快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的改造,从2008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县区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补助。为鼓励各城区在区域范围内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工作,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设施完善、质量优良的义务教育网点布局和公共教育服务体系,2017年市财政计划安排城区义务教育奖补资金6400万元。
三是完善教育集团化联盟优势互补创新举措。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化解择校热难题,让民众享受优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南昌市制定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联盟、名校大学区、市区协作学区计划。迄今为止,共组成南昌二中、南昌二十六中初中教育集团联盟,南昌二十八中、十九中、实验中学初中部教育集团联盟等十个市级初中教育集团化联盟。集团化联盟成员之间通过“三个共享、两个贯通”共享各种硬软件资源,打通师生交流通道,实现校级之间共享、共赢、共同发展。市财政局为全力支持教育系统集团化联盟工作,2017年计划安排4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各个联盟学校之间开展教育活动经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