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财政局扎实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并以“三个严格”统筹实施,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一、严格依法检查,规避行政风险。要求规范检查工作程序,全面收集证据,认真编制检查工作底稿,严格执法,不徇私情,有效控制行政风险。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处理处罚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尺度统一;对不属于财政部门管理职责内的问题,依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财政部令第53号)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严格廉政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对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严格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和廉政规定,不得妨碍被查单位的正常活动,不得索要和收受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要求保守在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严格公示公开,规范政务公开。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查前公示被查单位名单及检查的目的、内容和重点;查后公告检查的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典型案例、处理处罚和整改落实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