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叫“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这句话出自汉•赵岐《三辅决录》,意思是:“赶不上前面的,却超过了后面的。”其寓意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异曲同工。
笔者认为,这种“比”的心态要不得。党员干部切不要盲目攀比。
“比上不足”,心理就会失衡。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硬起手腕“打虎”、“拍蝇”,一些贪官锒铛入狱。这些贪官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喜欢“攀比”。与老板比“座驾”,与大款比“吃喝”,与同僚比“官阶”,与朋友比“地位”……在这样的“比对”中,初心变了,把“权”用在了谋私利上,把手伸向了群众的“奶酪”。归根结底,还是价值观的扭曲。
“比下有余”,难免脱离群众。群众是什么,群众是国家的基础,是发展的根基。权力是群众给予的,权力是用来服务群众的,党员干部明白了这一点,就不会在群众面前高高在上,趾高气扬。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关键还是心态问题。心态摆正,就不会对“上”羡慕嫉妒,对“下”冷言冷语。
“比”要体现在为民办事上,比一比谁办得好、办得实,谁的群众满意率高;“比”要体现在岗位练兵上,比一比谁业务精、技术好,谁的执政为民意识强。只有这样,党员干部才能在“比一比”中超越自我,升华自己,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 (李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