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为提升中心城区公交服务水平,便利城乡广大居民出行,宜春市财政局立足“理念优先、原则坚定、目标明确、政策发力”思路,大力支持中心城区公交优先发展,切实将民生改善放首位,不断发挥财政服务地方发展基础和支柱作用,市本级2016至2017年累计投入约1.2亿元支持公交发展。
一是树立公交优先发展理念。突出城市公交公益属性,将公交发展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先从体制入手,2016年推动公交公司由大集体改制为公司制成功,为公交公司做大做强破除了发展体制障碍,公交后续发展进入正常轨道。
二是坚定群众便捷出行原则。中心城区公交发展将方便群众日常出行作为首要原则,对于公交便民产生的成本倒挂给以财政支持。如支持优化线路布局,指令性线路造成亏损政府补助;购置新能源公交车增强供给,购车贷款市财政给予贴息;关怀老年人、学生等优待对象乘车,按年据实给以补贴等。
三是明确省级试点创建目标。2017年中心城区成功列入江西省“公交城市”创建试点,市财政局积极对接创建内容,全面掌握公交场站、公交专用道、站点港湾式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年度实施计划,主动衔接省级专项债券资金支持,逐步发挥公交在城市交通中主体地位。
四是加大政府投入推动发展。市财政将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出台宜春市中心城区公交客运服务成本规制,确保政府投入全面覆盖公交发展成本,同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对公交行业的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做到补贴及时足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