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阜阳市财政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引领,牵头出台《阜阳市实施双轮驱动战略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的若干政策》,全力支持服务创新创业及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兑现人才奖补资金。根据《阜阳市人才高地建设实施意见》奖励标准,2017年市级财政兑现812.33万元人才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省级特支计划人才、人才资助资金和皖北产业创新团队专项资金440万元。引进了国家“万人计划”1人,国家“千人计划”2人,外省“千人计划”1人。
二是优化税收奖励政策。通过税收奖励政策引导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对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并实现产业化,自投产之日起2年内实现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上缴税收100万元以上的,给予本市地方税收实得部分等额标准50%的奖励,其中对拥有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给予相当于本市地方税收实得部分等额标准70%的奖励。
三是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强化对创新平台支持力度,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行业技术中心、质检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