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年春耕备肥期间及用肥旺季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做好2018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领导批示精神,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在全省部署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从2018年3月1日开始,5月31日结束,范围是2017年1月1日以来各项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对连续性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可追溯到上一年度)。专项检查由省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市州和县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实施,各市州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选择2—3个县(市)进行直接检查,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项调研检查组,赴部分市州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调研和检查。
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围绕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重点检查农民建房、农村中小学、农业生产资料、农村信贷服务等领域价格和收费问题。检查中,对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经营者囤积农资、哄抬价格,采取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变相提高农资销售价格,多扣水分、杂质变相压低农产品收购价格的;农村建房未落实对农民减免、优惠价格和收费政策的;农村中小学继续收取明令禁止的讲义资料费、试卷费、计算机上机费、取暖费、降温费、饮水费、补课费等;农村信贷强制收费、以捆绑等方式变相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的;基层政府部门在给农民的补贴、补偿金中违规扣减费用变相乱收费,或转移收费主体到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村委会组织等乱收费的,要加大对违法违规价格行为的查处力度。
通知强调,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将专项检查融入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等工作中,促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持之以恒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工作。要突出检查重点,抓住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力度,对发现的违规收费要及时责令清退农民,依法按程序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乱收费案件,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屡查屡犯的单位、性质严重的乱涨价、乱收费问题要予以公开曝光;对越权审批、越权定价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和规范。要做好专项检查总结工作,专项检查结束后,要对检查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归纳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治理形势,提出下一步治理工作思路和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