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公共财政政策,坚持公共财政就是百姓财政、民生财政,始终把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放在首位,不断加大民生投入。
一是切实强化预算执行力度。财政部门认真盘点清理各项指标,对尚未下达形成支出的,积极协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资金拨付和下达进度;积极对接掌握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及时下达到具体单位和项目上,形成真正有效支出。在安排财政支出顺序上,在保证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的同时,足额安排民生工程县级配套资金,重点保证了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农林水事务和城乡社区事务等支出。
二是加快社保资金拨付进度。在国库资金允许的情况,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可以拨给专户的资金,尽快尽早拨付到社保专户,加快支出进度;对于新农村建设、老建扶贫等资金,由于项目实施管理单位在乡镇,资金报账支付在乡镇,要求业务股室尽快尽早做好验收结算工作,将资金直接拨付到乡镇集中支付专户,加快支出进度。
三是加强沟通促进专款支出。对已下达预算单位指标,督促预算单位加快资金使用,提高预算执行率;督促预算单位及时落实项目,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加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结余结转资金和暂存暂付款清理力度,对长期闲置形成的结余资金,一律上缴财政国库,建立任务清单和时间表,盘活存量资金,主要用于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以及亟需资金支持的重大领域和项目,杜绝资金“二次沉淀”。
五是严格落实各项节支措施。为达到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全程留痕、阳光运行”的目标,该县财政局将公务消费监管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开展,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资金审核,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六是严格执行监督考核奖惩。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防止挤占挪用。严格落实财政支出进度季度通报制度以及支出进度考核奖惩机制,对于项目支出进度快、项目实施好的给予单位适当项目管理经费奖补;对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支出进度慢且无正当理由的,将核减该单位下一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吉安县横江财政所曾庆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