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顾名思义就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我国非税收入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等。
一、非税收入管理的现状及特点
以我县为例,2018年非税收入完成75655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2235万元,罚没收入完成6863万元,专项收入完成9738万,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53559万元,其他收入完成3260万元。
1、非税收入增长过快。以我县为例,非税收入由2000年的3145万元增长到2018年的75655万元,19年间增长了24倍余,年均增长18.2%。
2、非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偏高。2018年,我县财政总收入完成279510万元,而非税收入完成额就达75655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27.1%,非税收入比重偏高直接影响我县财政收入的质量。
3、非税收入品种比较单一。非税收入中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幅度过大,且有进一步加速增长的趋势。
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征管主体不明确。由于非税收入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未真正归位,因此,非税收入目前仍由各个执收执罚单位分散征收,尽管国家和政府对各项收费和罚款规定有严格的范围和标准,并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但乱收、乱罚、乱支的现象依然存在。虽然上级财税部门已有将非税收入统一到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管理的设想,但目前仍然分散在各职能部门征收,多方征收、多家使用、多头管理的格局并未从实质上得到改变,这就势必造成管理脱节,收入流失,分配失控,监督失灵,非税收入的成本性支出也大大增加。
2、认识不到位。受传统的预算外资金管理模式的影响,一些部门和个人对政府非税收入的属性和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存在片面认识,还是停留在以前“自收自支”、“收支挂钩”的意识阶段,混淆了政府非税收入和单位自有资金的范围,从而出现违规多征、提前征收或缓征、减征、免征甚至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等情况而不自知,这种思想观念的根深蒂固是造成非税收入疏于管理的根本原因。同时,由于财政监督力量薄弱,监督力度不够,这就势必造成非税收入管理乱象横生的局面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3、法规政策不健全。目前关于非税收入没有全国性的法律法规,《预算法》作为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里面没有涉及到非税收入的内容,大多是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性规章,尚未形成一套涵盖非税收入立项、定标、征收、资金使用、票据管理等各环节的完整的法规体系,非税收入管理仍然停留在法治性弱、行政性强的状态,完善非税收入法律法规建设,强化各管理部门、执收单位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势在必行。
4、执收工作缺乏常态化考核机制。虽然财政部门每年都会对各执收单位进行专项考核,考核内容重点为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的建立、收缴到位情况、预算执行及执收成本填报、票据管理等,但一般都是先由执收单位自查上报资料,再由财政部门综合评定,这种常规式的核查基本都是侧重于收入总量的完成,难以客观、真实的反映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5、执收成本的核定缺乏科学测算的依据。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是执收单位在执收非税收入过程中发生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即各种成本性支出费用。成本核定因不同单位、不同非税收入项目或类别之间成本率差别大,并且成本额稳定性差,因而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导致非税收入在编入部门预算的过程中不能有效的为部门预算的编制提供科学依据,因此,如何科学界定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也是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建议
三、
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就是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从维护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出发,着眼建立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尽快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进一步制定完善政策措施,清理整顿收费项目,合理控制项目规模,加快收缴改革试点转为全面推广的步伐。
1、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理念,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统一思想认识,正确理解非税收入的财政属性不动摇,把规范非税收入与加强税收管理置于同等重要位置。按照《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严格规范我省非税收入的征管,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进一步规范国民收入特别是非税收入的分配秩序,进一步增强地方政府对财政收入的宏观调控能力,从源头上防治腐。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各执收单位、代理银行、街道乡镇、大中院校等广泛参与,让各界人士更好地了解并且支持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扩大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的社会共识。
2、改变分散管理现状,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效率。一是改变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财政、物价部门交叉管理的现状,将项目审批和收费标准制定职能配置给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税收与非税收入结构比例,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综合考虑经济社会承受能力、协调发展等因素,实行立项审批、标准制定、资金使用一体化管理。二是根据“国家所有、政府使用、财政管理”的原则,明确财政部门征收主体的地位和现执收单位受托代征职责,在广泛推行票款分离、银行代收征管模式的基础上,逐步改变非税收入多主体分散征收模式。三是完善财政内部非税收入管理主体和各管理机构间的沟通机制,做到各管理环节紧密衔接、信息共享、相互协调,提高管理效率。关注近年来一些省份成立的非税收入管理局的运行状况和成效,分析其优势和不足,探索创新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形式
3、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的非税收入征缴系统,打造电子化信息平台。一是由省财政厅开发出统一的非税收入征缴系统,力争2019年非税收入全面推行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二是退付电子化,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与财税库银行互联网系统的对接,实现退付的申报、审核、退款等业务流程电子化,做到便民利民,快捷服务。三是对账实时化,财政部门、代理银行、执收单位信息共享,对非税收入实行集中化管理和动态监控。
4、科学编制非税收入年度预算,合理核定征收成本。
一是在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各执收单位依据非税收入本身特征和具体用途,全面、真实、准确地制定非税收入项目计划,单独、合理地列出非税收入预算,并编入部门预算;二是实行彻底的“收支脱钩”,取消“按比例返还”的做法。各预算单位按规定所需支出在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收取的非税收入纳入综合预算,不与单位经费挂钩。三是财政部门及时跟踪分析非税收入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问题。遇有政策、项目、收费标准等发生变化,要相应对非税收入任务做及时调整。四是非税收入全额纳入预算,各预算单位所需支出由财政部门通过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的方式统筹安排,建立预算单位正常经费保障联动机制。
5、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一方面健全财政监督,财政部门加强对执收单位的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收费政策公开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等,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媒体舆论的监督,促进非税收入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系统化、常态化。
吉安县财政局黄建强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