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开封市财政局深入落实“四个优先”要求,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全市农林水支出53.8亿元,增长16.5%,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投入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在抓好粮食生产上强担当。始终把扛稳粮食安全重任作为政治任务,拨付资金9.8亿元,实施“藏粮于地”,支持建设24万亩高标准农田;推动“藏粮于技”,支持提高农民科学耕作水平、农机装备水平、粮食仓储物流水平和应急保障调控水平,全市粮食生产实现“十七连丰”。不断改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拨付资金2.3亿元,支持赵口灌区二期、引黄入杞、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等水利工程建设,保障全市粮食生产实现高产稳产。
二、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上求突破。持续提升现代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下达资金4.3亿元,推动实施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开展大蒜价格保险试点,对产粮大县、产油大县进行奖励。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资金5150万元,支持祥符区成功申建省级花生现代农业产业园,通许县和尉氏县申建菊花、食用菌、小麦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开封市成功承办2020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河南主会场活动。
三、在美丽乡村建设上促提升。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建设,下达资金2.5亿元,支持实施美丽乡村项目19个,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151个,受益群众26万;支持整村推进“厕所革命”,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明显提升。持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拨付资金1.2亿元,支持新改建农村公路225.6公里,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通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