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阳市西峡县财政局把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放在重要议事日程,突出政府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确保了项目投资精准、高效、安全运行。
一、坚持事前参与,突出防范意识,做好宣传工作。为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顺利实施,财政局安排专职人员积极主动深入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向其宣传讲解《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专账,实行专人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政府投资项目中,主管部门或工程单位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时,在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工程款首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等相关内容,确保农民工工资在法律上得到保障。同时,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的使用管理,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实名制、工程投资中人员费用与材料费用分离制、银行代发制有机结合。
二、坚持事中监控,突出制度规范,严格资金审批流程。一是在审核办理拨付每一笔项目资金之前,县财政局均要求做到及时了解工程进度,掌握第一手材料,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款。认真审核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资料。要求各建设单位在申请项目前期经费、项目管理费、工程进度款等项目拨款时,严格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提供申请拨款报告、工程建设当期计量报告、项目工程变更审批资料、预算或结算评审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是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进度。财政部门在资金拨付时将合同价执行情况作为前提条件,对合同价执行明显异常的项目暂停拨付建设资金,待项目整改完成后,才能继续拨付资金。同时,对符合支付条件的款项及时支付,切实加快政府工程项目预算执行进度,防止出现因财政资金支付不及时造成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我局在部门预算中安排了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专项执法检查经费,专项用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监督检查等工作,为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坚持事后审核,突出惩戒兑现,严格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管理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单位在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玩忽职守等失职渎职行为,致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错拨、超拨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责令其限期追回错拨、超拨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全县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县财政局积极与县人社局、建设局、交通局、发改委以及各个乡镇政府就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摸排,统筹做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度用款保障,全力配合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努力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氛围。为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发挥了保驾护航作用。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