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打好打赢抗汛救灾攻坚战,巩义市继7月21日下拨第一批抗汛救灾专项资金3500万元后,又紧急下拨第二批抗汛救灾补助资金3000万元。其中,受灾严重的米河、新中、小关各500万元;河洛、康店、站街各280万元,大峪沟、夹津口、涉村各220万元,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购买抗汛物资、灾情救助等相关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按照省市对抗汛救灾工作的部署要求,把抗汛救灾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支持打好打赢抗汛救灾攻坚战,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牵头做好全市灾后受损情况的统计上报,切实做好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工作,开辟抗汛救灾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确保抗汛救灾资金第一时间直达受灾镇(办)。
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统筹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抗汛物资补给和灾后重建工作,尽最大努力将各类损失降到最低。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