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完善帮扶工作机制,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20余部门,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以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明确了消费帮扶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主要工作目标,对照国家文件,结合我省实际,细化实化并提出了下一步我省消费帮扶工作需重点推进的5个方面17项具体工作任务,包括推进帮扶产品认定、加大定向采购力度、加强区域帮扶协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宣传推介、加快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加大产销对接、推进“三专一平台”建设、补齐电商服务短板、开展农产品滞销监测预警、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推动特色农畜产品规模化发展、提升产品质量、打造农畜产品品牌、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培育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等方面,并明确了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同时,为确保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消费帮扶工作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实施方案》从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督查考核、严格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组织领导体制,进一步压实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责任。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充分发挥消费帮扶沟通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强化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市州、县区履行主体责任,细化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大力推动消费帮扶工作;协调做好农产品认定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销活动;加强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提升流通服务水平;支持脱贫地区打造特色品牌,提升特色农副产品市场认可度和竞争力;开展农产品滞销预警,建立联动处置机制;采取财税、土地、金融、行业准入等综合手段,强化对消费帮扶范围的农产品和服务的监督,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青海省发展改革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