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记者从周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获悉,为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周口市疫情防控形势,自12月1日起,全市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歌舞娱乐场所、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公共文化场馆将有序恢复开放。
日前,周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发了《关于全市有序恢复开放文化旅游场所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全市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歌舞娱乐场所、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公共文化场馆等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由各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同意后,有序恢复开放经营。
《通知》要求,各开放的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歌舞娱乐场所、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公共文化场馆要严格落实测体温、戴口罩、查“双码”、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的规定。坚持实行网上预约或购票,确保观众、游客信息可查询、行程可追溯,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确保经营场所通风换气,定期对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做好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巡查检查,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单位或市场主体一律不得恢复运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来源:周口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