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从市文物事务服务中心传来消息,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近日公布,平顶山市46处入选。
省政府核定公布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351处,涵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石窟寺及石刻、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五个类别。平顶山市有46处入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入选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其中3处合并到第七批名单。
据市文物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李晓东介绍,平顶山市入选的4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1处、古建筑19处、古遗址12处、古墓葬4处。其中,汝州市9处、舞钢市2处、郏县9处、宝丰县8处、叶县8处、鲁山县8处,石龙区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1处。
来源:平顶山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