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进一步推进主城区城市有机更新用地支持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加快推进乐山主城区城市有机更新改造,提升城市影响力,加快推进乐山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
《措施》提到,将坚持“加强政府引导,落实减量提质,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创新改造方式,依法依规实施”的原则,科学编制城市有机更新专项规划、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促进城市空间形态优化、功能配套完善、区域环境改善,高质高效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措施》中的改造方式分为“‘地随房走’方式整体改造”和“D级危房自主改造方式实施改造”两种。其中“D级危房自主改造方式实施改造”是指主要为乐山市主城区范围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住房条件困难,规模较小、无法集中连片建设,群众自主改造意愿迫切的临街房屋。申请人需提供专业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需鉴定为D级危房)。房屋需产权明确无争议,不影响城市规划、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公共设施等。自主改造的具体实施程序和支持措施另行制定。
在保障措施方面,乐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城市有机更新专项规划并按程序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落实城市有机更新改造土地支持政策实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城市有机更新改造工作,督导项目推进;市财政局负责加强资金统筹,按照《乐山市城市有机更新资金管理办法》给予资金保障;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按职责加强项目开发建设的履约监管。
来源:乐山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