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规范文明经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2022年2月21至23日,乌鲁克垦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乌鲁克垦区公安局对辖区三十一团、三十二团、三十三团、三十四团内10家旅馆、1家网吧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中,检查人员对以下四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
(一)检查是否有未成年人单独入住或存疑入住。通过认真核查旅馆实名登记簿、确认旅馆核验身份流程是否符合规定、询问营业人员是否了解“强制报告制度”、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流程等方式,严查是否有未成年人入住不报的情况;
(二)检查是否有未成年人入内上网。通过认真查看网吧顾客实名登记簿,确认网吧核验身份流程是否严谨、抽检核对网吧内上网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等方式,严查是否有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情况;
(三)检查经营场所是否规范。通过查看许可证是否有效、许可证与营业执照是否相符、旅馆是否张贴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流程图、网吧入口处是否张贴“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标志、场所内有无“禁止吸烟”标识等等方式,监督营业场所是否作到规范经营;
(四)营业场所是否安全。现场检查了安全通道是否通畅、防护设施是否完备等情况,要求旅馆、网吧营业主要严格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遵守旅馆、网吧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此次检查的10家旅馆,除2家尚未正式营业外,其余8家中,有4家未在大厅醒目位置张贴公安部宣传的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流程图,或其他涉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定。有5家旅馆营业者不知晓是否有未成年人入住的情况,有5家旅馆经营者未完全按照公安部宣传的旅馆营业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流程为未成年人办理入住手续,要么是未询问入住未成年人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联系方式并备案登记,要么是未询问未成年人同住人员的身份关系情况并备案登记。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对旅馆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经营者限时整改。此次检查的1家网吧,经检查未发现未成年人上网的情况。但存在上网人员信息登记不及时、灭火器摆放位置相对集中等问题。检查组就发现的问题对网吧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在检查的过程中,检察干警还通过普法宣传、以案说法的形式积极向旅馆、网吧营业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树立正确利益观,坚决杜绝违法经营行为,努力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旅馆、网吧行业的运营,乌鲁克垦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切实履行监督检察职能,始终致力于净化辖区法治环境,力求让未成年人在健康绿色、安全的环境中茁壮成长。今后,乌鲁克垦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将联合公安机关及文化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共同净化辖区法治环境,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