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从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关于做好公租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正式出台,今年巴中市计划向1800余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房租赁补贴,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群体通过市场租赁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公共租赁住房是住房困难群体的保障体系,近年来,巴中市坚持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并举发展公租房。公租房租赁补贴就是指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按照规定标准发放一定的货币补贴,支持其通过市场租赁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意见》提出,巴中市将扩大租赁补贴范围,原则上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同时,鼓励将川渝毗邻地区进入本市居住的新市民纳入保障范围。申请租赁补贴收入标准不高于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重点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原则上累计保障期限不超过36个月。
在租赁补贴标准方面,除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住房救助对象等特困人员,可以按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租赁补贴标准外,其他类型保障对象的租赁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80%。租赁补贴标准将随市场租金变化进行定期动态调整。
根据《意见》,原则上保障对象应租住中小户型住房,1人户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2人户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即日起,符合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条件的申请人,可将依法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备案凭证等有关材料提交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补贴将从通过之日次月起,按月或按季度通过银行代发。
来源:巴中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