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请示,将攀枝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650元/月调整为19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7.4元/小时调整为21元/小时。从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据悉,目前全市范围内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至今,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4元/小时。今年3月,省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市(州)选择并确定适合本地实际的档次并予以落实。攀枝花市结合2020年、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职工工资收入、居民最低生活费用支出等实际情况,通过测算,将攀枝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元/小时。
来源:攀枝花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