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彻底清理重点隐患车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公安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部署,即日起至6月底,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重点隐患车辆集中清理行动。
此次行动,公安机关将严厉查处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上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对查处的违法车辆和驾驶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顶格处罚,并在媒体上曝光。请广大车主和驾驶员朋友牢固树立生命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积极配合参与公安部门开展集中清理专项行动。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登记后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不按期检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将被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处罚;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报废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申请注销登记。驾驶拼装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
来源:驻马店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