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15日,三门峡市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22年基础养老金提标发放工作,共为全市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发放养老金4088万元,其中增发提标养老金245万元。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下发《关于2022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按照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的幅度是每人每月增加5元,提高的对象范围是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三门峡市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本着“不漏发、不错发、应发尽发”的原则,严格审核养老金领取人员数据,积极协调资金拨付。
据介绍,此次是三门峡市自2011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第七次提高待遇标准。提高后,三门峡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115元,其中,湖滨区、经济开发区每人每月135元,义马市60岁至79周岁每人每月133元、80岁至99周岁每人每月143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53元,渑池县每人每月118元,陕州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卢氏县、灵宝市均为115元。
此次提标,有力推动了三门峡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升,促进了三门峡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三门峡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