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日起,三门峡市正式实行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政策,持有老年人优待证或本人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同等享受相应的优待政策与服务。
根据河南省老年人优待管理规定,对于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无论本地还是外地户籍),可以享受旅游、医疗、交通等方面的优待政策,如免费乘坐市区公交、部分旅游景区免门票、体育场馆和文化场馆对老年人免费开放等。日前,河南省老龄办下发《关于做好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的通知》,自今年9月1日起在全省实行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各地老龄办(卫健委)要及时协调将“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从政务服务事项中撤出。
据工作人员介绍,自9月1日起,三门峡市各级政务服务单位不再受理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服务,实行双证并行,持有老年人优待证或本人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同等享受相应的优待政策与服务。
来源:三门峡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