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到的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逐步提高管理层次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安排部署,从2023年1月1日起,绵阳市将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
据悉,目前,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县级统筹,基金分散,基金保值增值和抗风险、保发放能力有待强化。养老保险遵循大数法则,统筹层次越高,覆盖范围越广、参保人数越多,抗风险能力就越强,制度就越安全、稳定。
市级统筹后,以市为单位,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责任分担机制、经办管理服务等方面统一,市政府承担基金管理和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政府承担本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属地责任,主要做好政策执行、基金征缴、预算管理、财政投入、待遇核发、经办服务、基金监督等工作。各县(市、区)财政专户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余资金全部上收至市(州)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由市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调度,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绵阳市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县级统筹提升至市级统筹,有利于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推动绵阳市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确保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来源:绵阳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