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认为,被告涉嫌故意诈骗而诱使工银亚洲向怡盛在该银行的户口发放该2亿港元的款项。
香港廉政公署11月5日发布消息称,廉署决定起诉一家酒店的东主,罪名是涉嫌讹称贷款会用于翻新有关酒店,向工商银行香港子公司工银亚洲诈骗三笔共2亿元的贷款。
公告称,刘希泳,现年59岁,案发时透过怡盛企业有限公司(怡盛)持有位于尖沙咀的君怡酒店,并负责营运该酒店。刘希泳于星期三(4日)被控三项欺诈罪名,涉嫌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将于周五(6日)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政公署称,早前接获相关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欺诈罪行。
公告提及,刘希泳涉嫌于2010年2月2日至4月14日期间,先后三次向工银亚洲虚假表示,三笔分别为2000万港元、8000万港元及1亿港元的款项,将会只用作翻新有关酒店,但该三笔款项实际上另有其他用途。廉署认为,被告涉嫌故意诈骗而诱使工银亚洲向怡盛在该银行的户口发放该2亿港元的款项。
公告同时提及,工银亚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