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信贷员的身份吸收客户存款不入账,被辞退后又以打白条的方式向周边群众吸收存款,共计230余万元。昨日,利辛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许某。
许某于1990年就开始担任信贷员,期间,许某向周围的群众宣称到他那里存款比在银行存款利息要高一些。于是,周边的群众董某等人就把自己的零星存款都存在了许某那里。从2000年至2005年期间,许某共吸收存款100余万元。许某把这些存款并没有入账,而是用来放贷或经营生意。由于许某经营不善,而且放贷的钱有些收不回来,2005年许某被辞退信贷员后,为了用吸收的存款来还以前客户的存款。许某以向客户打白条的方式继续吸收存款,最终窟窿越补越大,许某不得不逃跑躲债。
2013年11月25日,客户陆某等人报案,同年9月30日,许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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