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商洛讯(记者曾春)19岁实习司机带同学游玩,违法上高速,超速超载翻车致3死1伤。11月4日,提起这场事故,失去孩子的三家家长,在殡仪馆门前悲痛欲绝。
其中一死者今年刚考上大学
8月18日,沪陕高速商界段发生一起单方面车祸,事发小轿车的驾驶员是19岁的商洛人李垣璞,车上载了5个人,分别是16岁的何某、19岁的梁某、16岁的张某、16岁的陈某、18岁的王某。车祸发生时,后排未系安全带的乘车人梁某、王某、张某、陈某被甩出车外。
梁某准备升高三,王某今年已考上陕西科技大学,两人当场死亡。陈某抢救无效死亡,张某全身多处骨折。驾驶员李垣璞和副驾驶座的何某都系着安全带,所以并无大碍。
梁、王两人都是家中独子,张某家还有一个弟弟,这场事故让三个家庭几近崩溃。
“直到现在,都不敢给孩子奶奶说,怕老人受不了打击!”梁某的母亲悲痛地说。
王某的父亲哭着说,孩子今年考上大学后,全家人都很高兴,当天孩子出去玩儿,他想也算是庆祝,没想到,就这么没了……
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 是事故发生次因
事发后,商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将驾驶员李垣璞刑拘,现李垣璞已被检察机关批捕。高速大队认为,李垣璞在驾驶证实习期内驾驶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在雨天超速超员行驶,是事故主要原因,王、梁、张、陈4人乘坐机动车未按规定系安全带是事故次要原因。
事故已近三个月,梁某、王某两人的遗体还停在商洛城区殡仪馆内。家属说,希望李垣璞的家人能尽快赔偿,也暂时不想走司法程序。“如果打官司,担心他家人不赔钱。”
死者家属说,自从出事后,李垣璞的父亲、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陈塬国土所所长李某某一直没有上班,现在已经不露面了。
11月4日,电话中,伤者张某告诉华商报记者,当天中午她和李垣璞一起吃的饭,李垣璞并没有喝酒,至于事发后的事情,她有些记不清了。
华商报记者从商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获悉,事发后,交警赶到现场时,李垣璞在场,后和120救护车一起去了医院。当晚对李垣璞做酒精测试,显示并非酒驾。而李垣璞在8月17日下午,曾经喝酒。
11月4日下午,陈塬国土所一工作人员称,所长李某某确实几个月没来上班了。对此,城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说,李某某向局里请了长假,“什么时候他和其他家属协商好了,或者进入司法程序了,假就该完了,他就该上班了”。
5日,李某某在电话中告诉华商报记者,最开始,他和死者家属协商过,但觉得无法满足家属们的赔偿要求,因此,现在他支持走司法程序。
律师说法
主动对死者家属赔付 量刑有从轻或减轻考量
李垣璞已经超过18岁,他的家人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及时赔偿,是否影响对他的量刑?
对此,陕西庄威律师事务所周兴武律师解析说,超过18岁,在法律上就具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此,其父母没有义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家人能代为与受害者家属协商并达成赔偿协议,则在刑事案件审理中,会对刑事案件被告人在量刑上有从轻或减轻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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