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接连公布3条行政处罚通报,对中国农业银行在河南省的3名高管作出处罚,每人被罚款5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罚决字〔2020〕42号)显示,被处罚当事人王霄汉,时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长,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 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报告行为负有责任”,中国银保监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对王霄汉作出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罚决字〔2020〕41号)显示,被处罚当事人黄甫,时任时任中国农业银行濮阳县庆祖分理处主任,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 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县庆祖分理处销售非保本理财产品违规出具承诺函行为负有责任”,中国银保监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对黄甫作出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罚决字〔2020〕40号)显示,被处罚当事人周文,时任时任中国农业银行武陟县支行行长,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 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陟县支行销售非保本理财产品违规出具承诺函行为负有责任”,中国银保监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对周文作出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