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银保监局南阳银保监分局发布处罚公告: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发放借名贷款违规被罚款50万元,相关负责人被警告。
宛银保监罚决字〔2020〕5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借名贷款,南阳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二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对其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宛银保监罚决字〔2020〕6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赵华军对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支行向自然人发放借名贷款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南阳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宛银保监罚决字〔2020〕7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井冠武对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城支行向企业发放借名贷款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南阳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河南银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