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河南银保监局洛阳分局发布行政处罚通告,孟津农商银行因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等违规被罚款30万元。多位相关负责人对该行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被警告,罚款。
洛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处罚公开表显示,孟津农商银行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尽职,违规办理贷款展期违规,洛阳银保监分局依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五条、第四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十三条,《贷款通则》第十二条、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该行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洛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处罚公开表显示,孟津农商银行相关负责人步利贞对该行贷款调查不尽职,违规办理贷款展期,负有直接责任,对贷后管理不尽职,负有管理责任。洛阳银保监分局依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五条、第四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十三条,《贷款通则》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洛银保监罚决字〔2021〕4、5号处罚公开表显示,相关负责人赵克锋对孟津农商银行贷款审查不尽职、违规办理贷款展期,负有管理责任;相关负责人冯建军对孟津农商银行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尽职,负有管理责任。洛阳银保监分局依据《贷款通则》、《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对其两人作出警告,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