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郑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郑州农商行”)涉9项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74.4万元,该行一副行长同样被罚。
公开信息显示,郑州农商行成立于2019年10月21日,是由郑州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郑州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并组建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郑州农商行涉以下九项违法行为分别为:1.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料;2.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3.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4.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5.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6.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7.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8.对金融产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9.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管理规定。对此,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于2021年5月6日对郑州农商行处以警告,并罚款274.4万元。
同时,时任郑州农商行副行长王翔同样受到处罚。处罚信息显示,王翔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三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于2021年5月7日对其处以罚款4.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