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行浙江省分行吃到440万元大额罚单,其中涉及“十宗罪”。
5月28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因违规开展“融e通2号”业务、内保外贷业务严重不审慎等10项违法违规事项,被浙江银保监局处以人民币440万元的罚单。
涉及“10宗罪”
多项与房地产业务相关
据银保监会网站显示,工行浙江分行此次被罚,主要涉及以下10个方面:
一、违规开展“融e通2号”业务;
二、内保外贷业务严重不审慎;
三、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关联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
四、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违规挪用于购房;
五、信用卡业务管理不审慎,透支资金违规流入房市;
六、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
七、贷款管理不审慎,向公务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
八、贷款管理不审慎,向房地产开发项目过度融资;
九、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项目发放按揭贷款;
十、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严重不审慎。
可以看到,在上述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中,有多项与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有关。此外,还有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向公务员发放个人经营贷等情形。
被罚款440万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工行浙江分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浙江银保监局对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罚款440万元。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和统计报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官网资料显示,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旗舰分行,拥有803个分支机构,下辖12家二级分行(义乌、萧山分行系支行升格)、119家支行,员工20565人。截至2020年末,存贷款余额均“超万亿”,分别达16766亿元、12119亿元,不良贷款率0.85%、持续保持双降,业务规模、经营质效在当地同业和系统保持领先地位。
工行浙江分行一名原高级经理被开除党籍
就在不久前,工行浙江分行公司金融业务部一名原高级经理被开除党籍。
“虞舜清风”公众号于4月26日报道,据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纪委、绍兴市上虞区监委消息:日前,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纪委、绍兴市上虞区监委对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公司金融业务部原高级经理赵意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赵意平身为国有银行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党性意识缺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组织纪律,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拆借资金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赵意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以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赵意平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绍兴市上虞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赵意平,男,汉族,1960年5月出生,浙江诸暨人,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1979年12月至2020年5月,历任人民银行绍兴诸暨县支行计划股员工;工商银行绍兴诸暨县支行计划股副股长;工商银行绍兴诸暨县支行计划股股长;工商银行绍兴诸暨县支行行长助理;工商银行绍兴诸暨市支行副行长;工商银行绍兴诸暨市支行行长;工商银行绍兴分行行长助理兼诸暨支行行长;工商银行绍兴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公司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公司金融业务部高级经理。2020年5月退休。
2019年曾因贷款挪用入房地产企业被罚100万
事实上,这已不是工行浙江分行首次因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受处罚。
2019年12月26日,浙江银保监局披露的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流动资金贷款挪用入房地产企业;投后管理不到位,理财资金违规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被罚款100万元。
在更早之前的2018年6月,该行也因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以及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股票而遭处罚,被罚款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