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银行发布2021年二季度信息披露报告。报告显示,该行上半年经营业绩承压,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双双下滑。另外,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该行前十大股东中,5位成为被执行人。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上述问题拨打大连银行行于年报中所披露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称已记录记者的联系方式,会反馈给有关部门再次联系记者,但截至发稿,未收到该行回复。
根据二季度报告,截至2021年6月末,大连银行资产总额4446.46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5.90%;其中发放贷款及垫款2301.52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7.38%;负债总额4147.10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5.41%;吸收存款2866.38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2.56%。
经营业绩方面,大连银行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4.54亿元,同比下滑8.41%;实现净利润5.08亿元,同比下滑11.71%。就营收结构来看,该行上半年利息净收入26.59亿元,同比减少4.8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88亿元,同比下滑32.95%;投资收益4.43亿元,同比下降27.37%。
除去上半年经营业绩表现不佳,二季度信息披露报告还显示,大连银行前十大股东中有7位股权质押,分别为第四大股东山西建龙钢铁有限公司、第六大股东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大股东辽宁宏程塑料型材有限公司、第八大股东锦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九大股东大连新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并列第十大股东的东兆长泰集团有限公司与大连民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东锦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东兆长泰集团有限公司存在股权冻结情况。而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这三位存在股权冻结情况的股东同时也是失信被执行人。
具体来看,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曾于2018年1月18日成为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2月24日两次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分别约为3020.69万元、1465.81万元。锦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3月20日两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44次成为被执行人。东兆长泰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4月1日、2020年6月19日、2020年10月16日、2021年1月14日、2021年2月1日、2021年6月10日7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2019年以来33次成为被执行人。
在上述三家之外,该行第五大股东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并列第十大股东大连民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2021年7月6日、2020年10月21日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分别约为5994.02万元、3945.69万元。目前,大连银行前十大股东中已有5位成被执行人,3位成失信被执行人。据统计,该行成为被执行人的股东持股比例合计10.32%。
值得关注的是,大连银行在今年以来内控疏漏频频出现。据银保监会网站,上半年大连银行及下属分支机构被监管部门处罚两次,合计罚款140万元。具体来看,今年2月,大连银行因异地非持牌机构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被大连银保监局罚款30万元;4月,大连银行天津分行又因地产开发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被天津银保监局罚款110万元。
此外,今年7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通报》(2021年第6批,总第15批),通报145款在专项检查中要求整改但未完成的应用软件。其中,大连银行旗下APP因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被通报,应用版本为5.01,应用来源为“小米应用商店”。
公开资料显示,大连银行是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重要的子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成都、沈阳、丹东、营口设立8家分行,在大连地区设有总行营业部及10家管理型支行,全行共184个营业网点,员工近6000人。(记者 燕山 见习记者 蔺壮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