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辽宁省首家民营银行,新任董事长正式履新仅一周后,辽宁振兴银行就收到总额逾百万的罚单。
根据银保监会网站9月24日披露的罚单信息,因涉4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辽宁振兴银行被辽宁银保监局罚款140万元。4项违法违规事实包括:重大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个人贷款业务审批管理不严;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一同被罚的还有一位个人。因“对辽宁振兴银行重大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个人贷款业务审批管理不严、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负有管理责任”,肖煜被辽宁银保监局罚款10万元。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资料显示,辽宁振兴银行系辽宁省首家民营银行,于2016年12月获批筹建,2017年9月获批开业。该行最新披露的财务信息截止至2019年。至2019年末,辽宁振兴银行总资产为262.25亿元,资本充足率12.60%,不良贷款率1.15%。从盈利情况来看,2019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7.17亿元,实现净利润0.75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约一周前,辽宁银行银行刚迎来新一任掌门人。根据该行网站9月18日发布的公告,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辽宁振兴银行选举文远华同志为本行董事长。“近日本行收到《辽宁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文远华任职资格的批复》(辽银保监复〔2021〕361号),辽宁银保监局核准文远华辽宁振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来源:辽宁振兴银行网站)
行长助手发现,文远华为辽宁振兴银行成立以来第2任董事长,此前该行董事长是周林。履历显示,文远华具备20余年金融行业从业经验,曾供职于多家大型金融机构,2014年至2016年担任天津银行总行行长,历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银行总行和中信银行(601998,股吧)总行等多家金融机构要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