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成都银行的可转债发行获得了证监会反馈。
在今年4月29日披露的预发行公告中,成都银行确定发行可转债规模不超过80亿元。成都银行表示,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支持公司未来各项业务发展,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件要求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
多项业务风险需做进一步解释
在经营层面,本次反馈证监会重点提及了理财业务、同业业务、表外业务等风险,要求成都银行就上述业务作出进一步解释。
关于理财业务风险,证监会要求成都银行(1)说明主要理财业务表内核算、表外核算的规模及占比情况,保本理财产品和非保本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产品结构,是否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查,是否存在资金池;(2)结合报告期内主要理财投资业务底层资产情况,说明底层资产运行出现重大不利、不及预期的情况及风险;(3)说明资管新规发布后理财业务的核查、产品报备情况,过渡期安排。
关于同业业务,证监会要求成都银行(1)说明各类同业投资的构成、金额、比例及其变动情况、期限结构;投资对手方涉及风险银行的,说明同业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及后续收回情况;(2)说明同业投资中是否存在“非标”产品及其风险状况,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和要求。
关于表外业务,证监会要求成都银行(1)说明各类表外业务的销售方式、运作模式、收益情况、资产减值情况、杠杆情况、各自承担的权利义务约定,结合投资标的资产质量及内控情况,说明表外业务是否存在重大经营风险;(2)说明报告期内使用表内资产购买表外资产、将表内业务转表外业务发生的时间、金额、交易内容、交易对手方,相关业务是否合规,是否存在重大经营风险。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超标受到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指出成都银行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较高,高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的集中度上限约8.63个百分点,个人住房贷款集中度也超过规定上限。
成都银行应补充说明:(1)公司房地产贷款金额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的房地产客户情况,是否存在经营恶化、债务逾期等情况,是否存在重大经营风险。(2)后续规范拟采取的具体措施,规范行为是否对公司后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证监会关注成都银行房地产贷款业务亦有迹可循。根据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城市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2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17.5%。截至2021年6月末,成都银行两项贷款占比分别约为29.44%、22.2%。
这已经是成都银行通过半年努力遏制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的结果。在银保监会通知发放前,即2020年末,成都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分别约为34.64%、25.79%。
这个结果显示集中度压降略有成效,但实际情况并非压降之功。因为成都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仍在稳定增长,房集中度的下降主要归功于贷款规模的快速增长。半年报显示,截至2021年6月末,成都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共计762.7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45%,同比增长15.2%。截至2021年6月末,成都银行贷款总额3436.24亿元,及上年末增长21.38%。
截至2021年6月末,个人住房贷款仍是成都银行全部贷款业务中占比最高的贷款。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银保监会要求,成都银行任重道远。
压降房地产贷款非一日之功,就目前来看,成都银行房地产贷款规模仍要保持一定程度的增长,那么使得贷款规模增速高于房地产贷款增速将持续一段时间,直到符合监管要求。如此,成都银行资本充足程度将接受一系列考验。
截至2021年6月末,成都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23%,一级资本充足率9.42%,资本充足率12.6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处于接近监管红线状态,如果一直保持贷款高速扩张,该行风险加权资产势必也会快速增加,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将承压。
可转债发行成功半年后,随着债转股的实施,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成都银行资本充足压力,但可转债发行时间长、转股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无法保障该行有序补充资本。如何补充资本将成为成都银行下一阶段面临的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