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河南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通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支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违规被罚款5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豫银保监罚决字〔2021〕56号)显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支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河南银保监局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该行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另外,行政处罚决定书(豫银保监罚决字〔2021〕54号)显示,高娅对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支行“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负责任,河南银保监局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